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工作部門、直屬機構:
《榆陽區2023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榆林市榆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6月26日
榆陽區2023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總書記來陜考察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開展高質量項目推進年、營商環境突破年、干部作風能力提升年“三個年”活動,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向縱深發展,結合榆陽區實際,制定2023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動政府職能轉變
(一)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持續推進落實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常態化開展“坐窗口、走流程、跟執法”活動,進一步落實落細“減證便民”各項措施。建立一體化政務服務和一體化協同辦公平臺,強化“榆悅辦”推廣應用,實現更多政務服務一網通辦、跨區通辦、秒批秒辦。持續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健全以“互聯網+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監管機制,不斷提升監管效能。(責任單位:區政府辦、區發改科技局、區司法局、區市場監管局、區審批服務局等有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二)繼續推行權責清單和負面清單制度。貫徹落實《榆林市榆陽區權責清單動態管理工作實施方案》,調整完善區政府部門權責清單,加強標準化建設,及時更新權責清單統一發布平臺,做好清單動態管理,繼續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管理,嚴格實行公平競爭審查,推動“非禁即入”普遍落實,破除市場準入不合理限制和隱性壁壘。(責任單位:區政府辦、區委編辦、區發改科技局、區工貿局、區司法局、區財政局、區市場監管局、區審批服務局等有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三)優化提升營商環境。以營商環境突破年為契機,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重要論斷,落實《榆陽區優化營商環境三年行動方案(2021-2023年)》《榆陽區營商環境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和《榆林市營商環境義務監督員管理制度》,聚焦企業群眾辦事的“難點”“痛點”“堵點”問題,發揮好營商環境平臺、百姓問政、12345三位一體的企業訴求快速處辦機制作用和營商環境義務監督員作用,在營商環境監督機制上創新突破,持續提升企業和群眾獲得感。落實《榆陽區加快推進“一件事一次辦”打造政務服務升級版工作方案》,不斷健全“審批不見面、辦事不求人”營商環境政策體系。依法平等保護各種所有制企業產權和自主經營權,完善各類市場主體公平競爭的法治環境,全力打造營商環境“首善之區”。(責任單位:區發改科技局、區工貿局、區司法局、區市場監管局、區審批服務局等有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
(四)加強政府規章和行政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對現行有效的政府規章進行全面清理,切實維護法治統一。加大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和備案審查力度,在城市建設、城市管理、環境保護等方面的事項,要健全完善報審報備通報和督促機制,切實做到“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完善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制度,出臺我區關于行政規范性文件認定的指導意見,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和有關專家參與審核的良性機制,切實提高審核的針對性和實效性。進一步健全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協調機制,防止政出多門、政策效應相互抵消。(責任單位:區司法局等有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三、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
(五)健全重大行政決策機制。嚴格執行《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堅持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提高決策質量和效率。增強公眾參與實效,認真聽取利益相關群體的意見建議,提高專家論證質量,充分發揮風險評估功能。推進決策后評估工作,將決策后評估結果作為調整重大行政決策的重要依據。加強部門協作推進重大行政決策責任追究制度和責任倒查制度落實。充分發揮政府法律顧問在制定公共政策措施、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等重大決策中的作用,切實提高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水平。(責任單位:區政府辦、區司法局等有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四、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六)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推進區、鄉鎮(街道)兩級全覆蓋的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體系建設,強化全方位,全流程監督,提高執法質量,按照減少層次、整合隊伍、提高效率的原則,合理配置執法力量,穩步將基層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執法事項下放給基層,深化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整合監管執法職責,組建應急管理綜合執法隊伍,健全應急管理監管執法體系。制定理順行政強制執行體制的實施意見。深入推進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行政檢察銜接機制建設工作。(責任單位:區委政法委、區委編辦、區法院、區檢察院、區司法局、區應急管理局、公安榆陽分局等有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七)健全落實行政執法制度。全面嚴格落實《中共榆林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關于積極推行行政執法包容審慎監管的指導意見(試行)》,推進裁量依據制度化、裁量行為規范化。按照《榆陽區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實施方案》要求,全覆蓋落實“三項制度”,探索行政執法辦案信息化記錄平臺建設和信息共享,推進與社會征信系統的銜接。(責任單位:區司法局等相關執法單位)
(八)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認真貫徹實施行政處罰法,持續推動落實“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計劃”,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和運輸執法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加大對執法不作為、亂作為、選擇性執法、逐利執法等有關責任人的追責力度,嚴格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切實加強執法人員和執法證件管理,嚴格資格審核。健全行政執法評議考核機制,加強執法人員教育培訓,全面提高執法人員素質。完善行政執法綜合管理監督信息系統,進一步提高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效能。(責任單位:區司法局、區交運局、公安榆陽分局等相關執法單位)
五、依法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
(九)依法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交通損害賠償、治安管理、環境污染、社會保障、土地征收和房屋征收、知識產權等方面的行政調解,及時妥善推進矛盾糾紛化解。堅持“三調聯動”,推進行政調解與人民調解、司法調解有效銜接。加大對《信訪工作條例》的培訓、宣傳以及貫徹落實情況的督導檢查力度,堅持訴訪分離,健全完善信訪工作責任體系,全面提升網上信訪事項規范化辦理質效,加快建設全國信訪工作示范區。加強行政復議規范化、專業化、信息化建設,推動形成公正權威、統一高效的行政復議工作機制。(責任單位:區司法局、區信訪局等有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六、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
(十)形成行政權力運行制約監督的合力。自覺接受黨內監督、人大監督、民主監督、監察監督、司法監督、群眾監督,發揮社會輿論監督的作用,嚴格審計監督。強化行政復議層級監督功能,加大對違法和不當行政行為的糾錯力度。嚴格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依法履行出庭應訴職責,進一步提高行政機關的應訴水平。(責任單位:區人大辦、區紀委監委、區委宣傳部、區法院、區檢察院、區司法局、區審計局等有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十一)深入推進政務公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制度,依法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五公開”。在區政府門戶網站及時主動公開重要規劃、重大項目招投標、穩增長促就業、社會保障等熱點信息,以信息公開助力高質量發展,服務企業和群眾。強化“法治政府建設專欄”信息公開,深化法治宣傳、公告。規范政府網站與政務新媒體建設管理,利用好政務微博、微信、移動客戶端等平臺,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和群眾期盼,主動接受群眾監督。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登記、審核、辦理、答復、歸檔工作制度,進一步細化、規范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工作。(責任單位:區政府辦、區委宣傳部等有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十二)加快推進政務誠信建設。落實《榆林市“十四五”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完善政府守信踐諾機制,建立健全政務失信記錄制度,將違約毀約、拖欠賬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并向社會公開,進一步利用“信用中國(陜西榆林)”網站、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聯合獎懲應用系統、信用狀況監測平臺等基礎設施,實現社會主體信用狀況記錄,信用評價、風險警示、激勵守信和懲戒失信等基礎功能。加大失信懲戒力度,重點治理債務融資、政府采購、招標投標、招商引資等領域的政府失信行為。(責任單位:區發改科技局、區財政局、區稅務局、區法院等有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七、強化重大突發事件依法處置
(十三)完善突發事件應對制度。堅持常態應急和非常態應急相結合原則,健全應急管理指揮體系。優化應急協同機制,健全重大安全風險防范化解協同機制和災害事故應對處置現場指揮協調機制。強化應急預案系統性建設,科學編制應急預案,加強應急預案的動態管理,確保防范預警及時有效,處置應對科學合理。加快突發事件監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響應、恢復重建、調查評估等機制建設。建立健全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應急物資儲備機制,構建全區統一、堅強有力的應急物資保障體系。(責任單位:區發改科技局、區工貿局、區衛健局、區應急管理局、區消防救援大隊等有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十四)提高突發事件依法處置能力。健全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體系,加強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和專業性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完善應急救援社會化有償服務、物資裝備征用補償等機制。強化突發事件依法分級分類施策,增強應急處置的針對性實效性。按照平戰結合的原則,完善各類應急響應的處置程序和協調機制。定期開展應急演練,注重提升依法預防突發事件、先期處置和快速反應能力。加強突發事件信息公開和危機溝通,完善公共輿情應對機制。依法嚴厲打擊利用突發事件哄抬物價、囤積居奇、造謠滋事、制假售假等擾亂社會秩序行為。(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區法院、區檢察院、區應急管理局、區市場監管局、公安榆陽分局等有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八、加強黨的領導,完善法治政府建設推進機制
(十五)加強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扎實開展各級黨委(黨組)書記點評法治工作,推動黨政主要負責人落實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把黨的領導貫徹到法治政府建設全過程和各方面,推動落實《法治榆陽建設實施規劃(2021-2025年)》《榆陽區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積極開展“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區”創建活動,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防范風險,把政府工作全面納入法治軌道。(責任單位:區政府辦、區司法局等有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十六)全面加強依法行政意識和能力建設。進一步落實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重點抓好領導干部“關鍵少數”示范帶動作用。將學習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全區干部教育培訓計劃,列入黨校必修課程,把法治教育納入各級各部門單位工作人員初任培訓、任職培訓的必學內容,不斷提升政府工作人員法治素養,面向黨政機關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活動,組織全區國家工作人員參加普法考試,推動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增強依法執法、依法用權意識。(責任單位:區委組織部、區委宣傳部、區委黨校、區司法局等有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十七)壓實各級法治政府建設主體責任。堅持把法治政府建設作為全面依法治區的重點任務和主體工程,與經濟社會發展同部署、同推進,及時研究解決法治政府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深入實施法治政府建設“六大工程”,推動法治政府建設不斷向縱深發展。進一步強化法治政府建設專項督察考核,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落地見效。(責任單位:區委辦、區政府辦、區司法局等有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